外包装打上“央视上榜品牌”字样,商品身价顿时倍增。可“央视上榜品牌”究竟是一个什么称号?是中央电视台评选的优良品牌,还是中央电视台推荐上榜?近日,浙江省武义县法院刚刚生效的一个判决证明:“央视上榜品牌”纯属子虚乌有!
据悉,2006年,浙江省武义县一家门业公司花了1.5万元在中央电视台第七套农业节目做了一段时间广告,并取得一份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广告部荣誉播出证书。2006年9月开始,该企业就将“CCTV央视上榜品牌”和“CCTV热播品牌”的字样印在产品上,并以此对其产品进行宣传和销售。2008年1月,浙江省武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武义县工商局)发现后,以虚假宣传为由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6万元的行政处罚。
2008年4月,该公司不服行政处罚,向浙江省武义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该法院于2008年6月11日公开审理了此案。
法庭上,原告公司诉称,我们的门主要销往欠发达或落后地区,产品的终端消费者多为社会低收入群体,他们的购买原因多是由于价格低廉。“相信有一般判断力的公众肯定不会相信300余元的钢质门可获央视上榜品牌。所以,‘夸大’我们是承认的,不过这个‘夸大’不会造成误导。”
被告武义县工商局则认为,原告产品在央视做过广告并不代表是央视品牌产品。原告在产品包装上标注“CCTV央视上榜品牌”、“CCTV央视热播品牌”的宣传词会让消费者认为所谓的“上榜”和“热播”是中央电视台评选的优良品牌,或者是中央电视台因企业产品优良或有特色而大力宣传的品牌,这样的行为就属“虚假宣传”。
庭审中,工商机关提供了一份中央电视台2006年3月发布的《关于部分企业擅自使用“央视上榜品牌”的严正声明》,声明上强调央视广告从未向任何一家企业颁发过“央视上榜品牌”的称号和证书,望广大消费者不要被误导。
据此,法院认为,消费者就是在购买价格低廉的产品时也是要选择有一定品质保证的产品,价廉物美是一般消费者共同的消费心理。原告在产品包装上标注“CCTV央视上榜品牌”、“CCTV央视热播品牌”的宣传词足以对消费者造成误导。因此,判决维持工商机关所做的行政处罚。
究竟有没有“央视上榜品牌”这一称号?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所谓“央视上榜品牌”只不过是企业自掏腰包在央视做过广告,随后打着“央视”的旗号做促销噱头,“央视上榜品牌”纯属子虚乌有!
然而,目前市场上号称自己的品牌是“央视上榜品牌”却不占少数。记者在互联网百度上输入“央视上榜品牌”几个字后,有174万个搜索结果,其中打着“央视上榜品牌”吆喝的产品不计其数,襄括了化妆品、服装、家器、油漆等各个领域。
据了解,针对有观众反映部分资质不良的企业在其产品包装和广告营销活动中使用“央视上榜品牌”的名称,中央电视台曾几次作过严正声明。2006年3月和11月,中央电视台广告部、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广告部就已通过其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部分企业擅自使用“央视上榜品牌”的严正声明》,强调中央电视台广告部从未向任何一家企业颁发过“央视上榜品牌”的称号或证书,企业行为也从未得到过中央电视台的许可和承认,希望广大消费者不要受到错误引导。
对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曾在1999年9月发布通知,明确规定除按法律规定和国务院批准的各类带有评比性质的企业营销信息发布活动外,禁止在广告中使用排序、推荐、认定、上榜、公布市场调查结果等对企业及其商品、服务进行排序或综合评价的内容。
针对此种情况,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所谓“央视上榜品牌”,纯属虚假广告,一些企业的标注行为严重误导和欺骗了消费者,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消费者如遇标有“央视上榜品牌”等标识的商品,不要轻信,切莫上子虚乌有的“上榜品牌”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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