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请  免费注册
1咨询热线:400-9696-518
微信扫码关注 了解优惠活动 关注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行业资讯>销售未注册商标的卷烟该如何处罚?

销售未注册商标的卷烟该如何处罚?

    发布时间:2010-04-30

  案情:

  A公司分别从B公司、C公司和D公司购进标有××商标字样的卷烟11万条用于销售。经查,A公司销售卷烟上标注的××商标属于未注册商标。

  办案机构认为,A公司销售未注册商标卷烟的行为违反了《烟草专卖法》第二十条和《商标法》第六条的规定,遂依据《烟草专卖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商标法》第四十七条和第四十八条第(一)项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责令A公司停止销售未注册商标卷烟,对B公司、C公司和D公司生产、销售未注册商标卷烟的行为另案处理。

  分析:

  笔者认为,办案机构应当依据《烟草专卖法》第二十条和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对A公司的违法行为定性处罚,不应将《商标法》第六条、第四十七条和第四十八条第(一)项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作为定性处罚的依据。

  《烟草专卖法》第二十条规定,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生产、销售。《烟草专卖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生产、销售没有注册商标的卷烟、雪茄烟、有包装的烟丝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罚款。

  《商标法》第六条规定,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商标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违反《商标法》第六条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申请注册,可以并处罚款。《商标法》第四十八条第(一)项规定,使用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依照《商标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数额为非法经营额20%以下或者非法获利2倍以下。《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依照《商标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数额为非法经营额10%以下。

  笔者认为,《商标法》第六条、第四十七条主要是针对商标所有人的,要求商标所有人拥有的商标必须经核准注册才能使用。在本案中,商标所有人并不是A公司,若办案机构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责令A公司限期申请商标注册,对A公司来说根本无法实现。因此,《商标法》第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应作为对生产、销售此种卷烟的B公司、C公司、D公司进行处罚的法律依据,不能作为对A公司进行处罚的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四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同样不能作为对A公司进行处罚的法律依据。因为,冒充注册商标的主体只能是该假冒注册商标的所有人,而本案中的A公司并不是商标所有人,且经过查证已确认A公司购进该批卷烟是经过当地省烟草公司批准的,合同上盖有中国烟草总公司电子合同专用章,A公司主观上并不知道××是冒充的注册商标。因此,A公司不是《商标法》第四十八条第(一)项的适用对象。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对A公司的违法行为办案机构应依据《烟草专卖法》第二十条和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定性处罚。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烟草专卖法》和《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都没有明确规定此类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左艳敏)

标签: 商标转让 商标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细软"的作品,均为本站原创,侵权必究!转载请注明“来源:中细软”并标明本网网址r.gbicom.cn!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400-9696-518

在摘编网上稿件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作品著作权人及时与本网站联系,以便支付稿酬。

了解更多
立即咨询7
400-9696-5188
官方微信9
返回顶部6

提示

您的信息已收到,感谢对中细软的信任,
请保持您的手机畅通,
30分钟内我们的专业顾问会反馈您查询结果。

我知道了
d

提交成功

专业顾问正在为您评估商标注册通过率

30分钟内查询结果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反馈给您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