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红蜻蜓公司)在兰州将4家销售含有“红蜻蜓”字样的销售商告上法庭。10月16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其中3起案件进行了审理。
据了解,今年4月,红蜻蜓公司兰州分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兰州市场一鞋行内发现标注有“香港红蜻蜓”字样的皮鞋在销售,皮鞋包装盒上的生产企业名称为“香港红蜻蜓国际鞋业有限公司”。在经过市场调查及通过公证机关做了证据保全后,红蜻蜓公司将该鞋行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不正当竞争为由告上了法庭。
红蜻蜓公司称,其拥有的“红蜻蜓”文字和图形注册商标在行业内均具有较强的识别功能,已被消费者广为知晓,上述鞋行在其销售的产品及包装物上使用“香港红蜻蜓”、“红蜻蜓”字样和蜻蜓图形已涉嫌侵犯了红蜻蜓公司的注册商标权和构成不正当竞争。
据悉,红蜻蜓公司还在兰州市场上发现了另外3家涉嫌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销售商,这些涉嫌侵权的经销商在销售的皮鞋上使用了“意大利红蜻蜓”、“法国红蜻蜓”等字样。对于此案,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400-9696-518
在摘编网上稿件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作品著作权人及时与本网站联系,以便支付稿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