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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著协状告17家单位侵犯著作权

    发布时间:2008-11-03

因未经授权,擅自使用《浏阳河》、《涛声依旧》、《晚秋》等歌曲,紫金长河餐饮公司等17家单位被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下称音著协)诉至法院。10月25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这17起侵犯著作权纠纷案。
音著协表示,2008年原告与权利人签署了《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原告以信托的方式获得了音乐电视作品《浏阳河》《涛声依旧》《晚秋》共50首作品的放映权、出租权、广播权、复制权。17家被告分别在其营业场所所提供的点唱机中完整地收录了原告享有权利的上述音乐作品。
原告认为,著作权人享有的放映权、复制权依法受到保护。被告作为KTV行业的经营者,依靠向公众提供音像节目的娱乐来吸引消费获得盈利,其生存的第一要素就是要有音像节目供其使用,因此,向权利人付费是其法定的义务。国家版权局2006年第一号公告,明确告知KTV行业向权利人交付著作权使用费的行业标准和时间,被告作为该行业的经营者,理应知晓。原告也向被告发出“警告函”敦促其履行义务,但是,被告一直置之不理。原告认为17家被告侵犯了涉案音乐电视作品的复制权、放映权,给权利人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故依据著作权法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17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删除侵权作品,分别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并承担诉讼费。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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