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日本法务省法务综合研究所、日本财团法人国际民商事法中心在北京联合举办了第13届中日民商事法研讨会。会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杜鹰指出,我国还缺乏反垄断法相关执法经验,执法机制和标准还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
杜鹰表示,反垄断法是保护市场竞争,维护市场秩序,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基础性作用的重要法律制度。我国反垄断法的制定与实施,体现了中国政府坚持改革开放,不断发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心。中国目前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发育不够成熟,政府职能正在转变,企业行为有待规范,人们对反垄断法的认识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化。而日本在61年前就制定了反垄断法,积累了不同经济发展时期反垄断执法的丰富经验。我们要在立法和执法过程中注意学习和借鉴国际经验,逐渐完善中国刚刚开始的反垄断法执法工作。
据悉,研讨会上与会的中日双方有关官员、专家及代表100多人重点围绕我国反垄断法执法机制进行了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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