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时不用单靠不动产资本作为质押物了,无形的商标专用权也能拿到银行要求贷款。近日,记者从青岛市工商局市南分局召开的2010年新春银企座谈会上获得消息称,企业在融资时,除了动产、不动产抵押、股权出质等渠道外,还可以把注册商标专用权作为质押,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偿还贷款本息。

“只要有合法的商标专用权就可以拿商标作质押到银行贷款,这对于青岛的企业来讲,真可以说是根极为有效的救命稻草。”据青岛市工商局市南分局商标广告科科长尹春秀介绍,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的操作过程非常简单,但前提条件是要求借款人必须是质押商标的合法所有人,如果一件商标有两个以上共同所有人的,借款人可为该商标的全体共有人。
据工商部门介绍,在确定拥有合法的商标专用权后,借款人就可以申请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首先应当向贷款人(即银行金融机构)提出书面申请,还要一并提交拟质押商标专用权的《商标注册证》、借款人主体资格证明等相关材料。贷款人收到借款人的借款申请资料后,还要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资信状况、偿还能力、拟质押商标使用情况、质押商标权证的真实性及有效性、实现商标质权的可行性等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阅相关资料。
商标权除了可以贷款以外,还可以在专业性的网站上进行转让,如中华商标超市网,据我们了解过去一年中就有很多的企业将手中的闲置商标进行转让,换来充足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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