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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商标被驳回,注册要得当!

    发布时间:2009-12-11

  “老子”被申请注册商标,现在已经进入了公告阶段,但是近日国家商标局宣布“老子”商标被异议,提出方便是涡阳县老子的故乡。

  老子是我国古代伟大的哲学家和思想家、道家学派创始人,其被唐皇武后封为太上老君,世界文化名人,世界百位历史名人之一,存世有《道德经》(又称《老子》),其作品的精华是朴素的辨证法,主张无为而治,其学说对中国哲学发展具有深刻影响。

  2008年,河南省灵宝市函谷关古文化旅游区管理处申请注册“老子”商标,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初审,并进行了公告。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工商部门获悉后,协助本地政府向商标局上报异议材料。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为异议理由成立,下发裁定书裁定:“老子”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涡阳县是历史文化名人、道教鼻祖――老子的诞生地。近年来,该县充分利用这一特有资源,采取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方式,为经济建设服务。涡阳县工商局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在工作中发现了有关“老子”成商标的公告,认为“老子”商标一旦注册成功,将会对涡阳的“老子”文化产业产生严重后果,并将对今后“老子”品牌的开发利用带来较大限制。接到工商部门通报后,涡阳县政府高度重视,会同工商部门和法律专家在查阅了有关法律规定后,撰写异议材料提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近日,该县收到国家商标局回复,支持涡阳县的异议理由。

  文化搭台、经济唱戏同样要注意商标被注册的危险,在很多的地方虽然有很强的文化气息,但是当当地政府发现要利用的时候,才发现当地很多的文化特征的东西都被注册为商标,阻止了经济的发展。所以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前提是商标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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