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多家企事业单位用单位名称申请商标注册已被核准。
记者昨从湖北华中商标事务所获悉,目前,武汉外商投资服务中心、湖北省出版总社等单位于2005年将其单位名称申请商标注册,近日已被核准,商标注册证已下发。此外,华中商标事务所代理的首件以社会团体申报的“湖北省广东商会”也于上月被核准并下发了商标注册证。
此外,华中商标事务所透露,华中师范大学也于4月底申报了“华中师范大学”的商标,目前已受理待审,“武汉理工大学”、“同济医科大学”、“江陵中学”、“武汉市东湖风景区管理局”等事业单位也都注册了商标。
据华中商标事务所数据显示,目前,湖北省企业法人中,有18家已办理了将企业名称作为商标使用的注册申请,目前已有14件被核准。
商标专家称,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法人名称作为商标,一方面,可使其获得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另一方面也使原具有地域性的单位名称,通过商标的注册而将保护范围延伸至全国。(记者:柯锐)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400-700-0065
在摘编网上稿件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作品著作权人及时与本网站联系,以便支付稿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