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为赚取利润,铤而走险,知法犯法,构成商标侵权行为,扰乱了公平的市场环境,就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近日,泉州市泉港区“10.13”特大假冒注册商标案告破,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及工人27名,查获2条生产运动鞋的流水线,捣毁制假售假窝点8个,涉嫌假冒“耐克”、“安踏”、“李宁”、“七波辉”、“乔丹”、“阿迪达斯”、“骆驼”等品牌的运动鞋近2万余双,涉案金额达1000多万元。
据了解,2014年10月初,泉港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得知,泉港区峰尾镇郭厝村杨厝自然村一无名加工厂,工厂内设备轰鸣,工人忙碌的身影,但是人员出入时门岗却异常谨慎地盘查问询,而且装卸货物及出货装车都是在晚上进行。经过初步调查后,民警发现该加工厂非法组织工人生产假冒“七波辉”、“乔丹”等知名品牌的运动鞋。
随着专案组民警进一步的缜密侦查,结果令人吃惊,发现该生产窝点竟有2条先进的生产运动鞋流水线,“耐克”、“阿迪达斯”、“七波辉”、“乔丹”、 “骆驼”等品牌的假冒运动鞋不断地从流水线上生产出来,并销往北京、江苏、江西、广东、河南、福建等八个省市。由于该案案情重大、涉案价值之巨、涉案区域之广,泉港分局迅速将相关案情向市局、省厅汇报,并提请公安部发起在全国范围内的打击制假、售假的集群战役。
12月15日,在公安部的统一指挥下,北京、江苏、江西、广东、河南、福建等省市参战地公安机关对福建泉州“10.13”假冒注册商标案集群战役进行统一收网,一举摧毁了横跨北京、江苏、江西、广东、河南、福建等八省市的特大制假、售假团伙,及时斩断了一条生产、运输、销售假冒品牌运动鞋的利益链条,并缴获了大批假冒运动鞋。
目前,泉港警方正趁势追击,加大对在逃人员的追捕力度。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小标相信,犯罪嫌疑人会受到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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