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大同市工商局城区分局执法人员7月13日在市场巡查中,查获一起侵犯“皮尔·卡丹”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据调查,当事人卓某在市小南街经销衬衣和袜子等商品,为了获取高额盈利,从外地购进了100双标注有“皮尔·卡丹”商标的袜子,在未经商标持有人许可情况下,擅自进行销售。至查获时,已销出25双袜子。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查扣了剩余的侵权产品,并立案对其没收非法所得,处以罚款。
(边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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