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伪造或制造他人商标的行为是要付出代价的,56岁的冯某成是一名美籍华人,硕士文化,毕业后冯某成回国创业成为一名商人,因其因犯非法制造注册商标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那还得从2010年3月说起,当时中山东区槎桥第三工业区一家工厂因机器重新安装调试等原因一直没有投产,当时拖欠工资、厂房租金、银行贷款等共6万余元。看到商机的冯某成出资承接了这些债务,后又投入15万余元购买设备和原材料。
成为该厂的老板之后,冯某成没有上牌照,并私自非法生产品牌机油罐。2013年3月,中山质监部门接到举报前往现场检查时,该工厂员工将已生产完毕的产品投到机器中打碎后跳窗逃走。
质监部门执法人员查获标有“Mobil”标识的机油罐70个、标有“丰田”标识的机油罐罐盖10200个及生产设备、原材料一批。同年5月14日,冯某成在市质监局接受调查时被警方抓获。
据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介绍,在侵犯知识产权的刑事案件中,伪造、擅自制造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一万件以上的,则可被认定为“情节严重”,并构成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冯某成虽然拥有高学历,但心存侥幸,不但赔了钱,还遭遇了牢狱之灾。所以说,提高知识产权意识势在必行,守法经营才能站稳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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