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今年1月份,“丹阳眼镜”集体商标已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初审,进入为期3个月的公示阶段。如无意外,今后南京的眼镜店再也不能擅自使用“丹阳眼镜”作为宣传和招牌了。
丹阳市眼镜商会秘书长汤金斌介绍,他们曾对江苏的不少城市进行过调查,其中南京挂“丹阳眼镜”门头和招牌的最多,至少有数百家。但实际上,南京没有一家眼镜店是他们商会的会员,很多店卖的也根本不是丹阳的眼镜,质量更是参差不齐,对“丹阳眼镜”的品牌和产业造成巨大伤害。
为改变这种现状,丹阳市眼镜商会在当地政府部门的授权下,经过多年努力,终于将“丹阳眼镜”注册为集体商标。今后,其他眼镜店只有经过该商会授权才可以使用“丹阳眼镜”商标,且必须遵守商会的其他相关规范。
目前,该商会正在筹备成立品牌运营部,对包括南京在内的全国眼镜市场开展“清理门户”及授权推广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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