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请  免费注册
1咨询热线:400-9696-518
微信扫码关注 了解优惠活动 关注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行业资讯>城市名片被抢注6年 "哈夏"商标回归冰城

城市名片被抢注6年 "哈夏"商标回归冰城

    发布时间:2009-06-08

  作为哈尔滨城市十大名片之一的“哈夏音乐会”商标,在2003年被哈市一所艺校注册获得使用权。记者5日从哈市文化局获悉,经过协商,该商标所有权人将此商标无偿转让,6月1日该商标转让申请通过,哈市文化局下属法人单位哈尔滨歌剧院将代表哈市文化局“哈夏办”持有“哈夏音乐会”商标。


  针对“哈夏”商标被抢注的情况,本报曾刊发《“哈夏”商标引三年纷争》等报道。据悉,中国·哈尔滨之夏音乐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与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的国家级、全国性的音乐艺术盛会,创办于1961年,已举办29届。


  2003年8月,哈市南岗区茉芸艺术学校在哈市文化局不知情的情况下,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将“哈夏音乐会”注册为服务类商标,经过注册公告,取得了“哈夏音乐会”商标注册证以及商标专用权10年。


  2007年年初,哈市文化局得知此事后于当年1月11日和3月13日,先后致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审理茉芸艺校恶意抢注“哈夏音乐会”商标案件,并依法作出裁定。后经哈市文化局与茉芸艺校多次协商,由哈市公证处公证,该校于2008年5月同意将“哈夏音乐会”商标转让给“哈夏音乐会”组委会办公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委员会受理了这起商标转让申请——哈市文化局下属法人单位哈尔滨歌剧院将代表哈市文化局“哈夏办”持有“哈夏音乐会”商标,并于今年6月1日完成了商标转让、变更的全部手续。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细软"的作品,均为本站原创,侵权必究!转载请注明“来源:中细软”并标明本网网址r.gbicom.cn!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400-9696-518

在摘编网上稿件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作品著作权人及时与本网站联系,以便支付稿酬。

了解更多
立即咨询7
400-9696-5188
官方微信9
返回顶部6

提示

您的信息已收到,感谢对中细软的信任,
请保持您的手机畅通,
30分钟内我们的专业顾问会反馈您查询结果。

我知道了
d

提交成功

专业顾问正在为您评估商标注册通过率

30分钟内查询结果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反馈给您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