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青阳县工商局对辖区一商户销售侵犯“泸州”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
1月21日,青阳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该县蓉城镇九华东路某商店时,发现店内正在销售的“泸州特曲”白酒外包装上“泸州”二字十分突出,很容易使消费者误认为是名酒“泸州老窖”,而实际标称的厂名是四川省泸州造酒厂,涉嫌侵犯“泸州”注册商标权,当即对该商店14件标有“泸州特曲”字样的白酒进行扣押。
经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打假专员鉴定,上述“泸州特曲”白酒并非该公司生产的白酒,“泸州特曲”白酒将“泸州”作为商品名称使用,系仿冒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的产品,侵犯了“泸州”注册商标专用权。目前,青阳县工商局已责令该商户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拟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400-9696-518
在摘编网上稿件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作品著作权人及时与本网站联系,以便支付稿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