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 年在 iPhone 发布之前,苹果从 Cisco 手中买下“iPhone”的使用权时,当时他们可能做梦都没有想到会在巴西遇到失去“iPhone”的危机。2012 年 12 月《路透社》曾经转载巴西媒体文章,表示巴西电子制造商 IGB Eletr?nica SA 在巴西拥有“IPHONE”的商标权。而目前有报道表示 IGB 在巴西能成为 iPhone 商标权的合法持有者。
据悉 IGB 早就开始销售旗下一个品牌产品 G-Gradiente iPhone(Android 设备),而且在当年他们就为其申请专利,自 2008 年起该公司就获得了“iPhone”的使用权。《福布斯》认为,苹果 2007 年向巴西工业产权研究所(INPI)申请“iPhone”独家商标权时,应该未能获得通过。
目前 Gradiente 的商标权即将过期,2 月 5 日 INPI 需要就“iPhone”商标权的争议做出最后的判决。从目前的形势来看,Gradiente 占据优势,苹果可能需要支付上百万美元才可能获得 iPhone 商标权。
是不是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呢?没错,就是去年唯冠和苹果也曾因为 iPad 的商标权而“大打出手”,最后苹果败诉被判赔偿 6000 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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