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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市工商局开展保护“莲花”味精注册商标专用权集中行动

    发布时间:2013-01-07

连日来,开封市工商局集中开展保护“莲花”中国驰名商标权的拉网式清查行动。在行动中,全市工商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680人次,检查市场65个,检查经营户1203户。截至目前,已查获侵犯“莲花”商标专用权味精1229袋,案值两万元。

市工商局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购买“莲花”味精时,要到正规的大型超市购买,并且索要购物发票。同时要注意三看。一看注册商标。“莲花”味精的“莲花”注册商标,正中是红色的莲花图案,中间写有白色的“莲花”二字,莲花下半部分被弧形的“LIANHUA”环绕。二看外包装。一般来说,正品的“莲花”味精外包装上的字体颜色正、清晰,生产日期为激光打印,不易掉,且包装袋质地柔软,封口处规则平整。如果是自行灌装的侵权味精,封口处粗糙,有些生产日期是喷墨打印的,不清晰,字体易掉。三看味精晶体形态及颜色。正品“莲花”味精颜色洁白光亮,呈均匀的柱状晶粒形态,没有肉眼可见的杂质;侵权味精色泽灰白,晶粒大小不均匀,掺杂粉末较多,甚至还有肉眼可见的杂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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