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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局长: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将采取惩罚性赔偿

    发布时间:2012-11-12

 

十八大代表、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今天表示,对于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未来将采取惩罚性赔偿,目前正在对专利法进行修改,并将废除此前规定的填平性赔偿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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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田力普在十八大新闻中心接受中外记者集体采访时介绍,侵权是比较容易的事情,但维权比较难,无形的知识产权需要惩罚性保护,基于此将对目前专利法规定的填平性赔偿进行修改。

针对记者提出的“欧美不相信中国所作出的打击盗版问题的承诺”问题,田力普回应称,盗版不仅在中国,在全世界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中国建立了较为完备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包括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任务,中国政府打击侵权盗版行为是坚定不移的,未来将继续强化。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其含义就是要加强执法,加大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力度。

田力普表示,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形象,在很大程度上被一些西方媒体扭曲了,这些西方媒体片面地硬给中国贴上侵权、盗版的标签,忽视了中国通过建立现代知识产权制度保护知识产权,给世界各国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利益。事实上,中国是支付专利使用费、商标许可费最多的国家之一,也是购买正版软件最多的国家之一。

田力普指出,网络也适用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网络作品保护有其特殊性,一种意见是开放的,不主张知识产权,希望上传分享;还有一种是主张知识产权,未来会对这两种情况有所区分,采取相应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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