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冲着“丰姿堂”的品牌办了价格不菲的会员卡,当地店铺关门之后,要求退款,却被上海总部告知该店只拥有商标使用权,总部不承担相应连带责任。从吉林长春千里迢迢赶到上海的黄小姐如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昨天,她来到本报投诉。
长春店关门黄小姐因为受了“全球店铺由总公司经营管理,不设加盟店”承诺的吸引,于2008年5月在长春市朝阳区“丰姿堂”美容院办理了总金额十万元的一折会员卡,用于丰胸美体疗程。谁知今年3月,该店忽然关门,负责人董小姐也人间蒸发。
黄小姐的会员卡中还有包括服务费和产品费在内的总共5万余元余额,于是她拨通了上海总部的服务热线,被告知长春的会员卡在上海也能享受服务。她和舅妈于4月7日从长春飞到了上海,却被告知长春店只是加盟店,如果在上海使用会员卡,能继续享受一折优惠,但必须支付现金,卡里的预存款不能使用。“早知道我们就不来了”,黄小姐气愤地说,“当地有很多丰胸美体公司,我当时就是看中了广告上宣传的‘不设加盟店’,想到有什么问题能找总部,才选择了丰姿堂,谁知道到了上海之后,我要求退款,才被告知长春店是加盟店,总部不负责,要求退款是绝对不可能的。这不是骗人吗?”
总部不负责记者致电上海丰姿堂总部,门市负责人宋小姐称长春店只和他们签订了商标授权合约,可以使用商标,但是属于独立法人独立经营的独立公司,总公司并不对其负责。至于广告中宣称的“全球店铺由总公司经营管理,不设加盟店”,她表示这是当地店铺的宣传手段,他们无法管理。而总部宣传单上印的“不设加盟店”,只说明上海的两家都是直营店,但其他省市的店铺都只是授权商标使用的加盟店。总部确实存在一定的管理问题,但对黄小姐提出退款的要求,总部不能满足,“我们没有收到她的钱,她应该去找收她钱的人。”他们建议黄小姐和长春店负责人打官司。黄小姐称,“当时我办卡的时候,店里明明告诉我是直营店。作为消费者,谁能证实是直营的还是加盟的呢?
记者询问律师后被告知,根据现行法律条文,商标是可以授权使用的,加盟店和总部是子公司和母公司的关系,两者相互独立,总公司不需要为它负责。至于黄小姐这样的情况,只能谁收了钱找谁退。
记者手记记者登录“丰姿堂”的主页发现,首页上列出了包括法国、英国、上海、大连等十余个有店铺的国家和城市,不明就里的普通消费者很难分辨这些是什么性质的店铺,到底是连锁店还是加盟店。各种形形色色的广告也在显着位置标出“全球店铺由总公司经营管理,不设加盟店”的诱人广告语,网上的投诉帖子内容尽数被删除。
尽管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黄小姐会员卡内的余款只能由当地店铺负责人解决,可是如果今天是“丰姿堂”,明天是“某某堂”,诸如这样的国际集团,都像“甩手掌柜”一样,随随便便把商标授权给其他公司,然后万事不管,在加盟店损害了消费者利益之后,只一句“是独立公司,不承担责任”了事,那冲着品牌而来的消费者,他们的权益又该由谁来保护呢?
(实习生阳欣哲记者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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