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孙厚光 通讯员 张镝 李必伟)东盛房地产虚假降价、中石油武汉一加油站强制搭售商品、青莲饮食公司一分公司收受贿赂。昨日,武汉市工商局公开曝光2008年度十大民生维权案件。以下为案例摘录。
想加油?先买饮料!
案例: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销售分公司蔡甸索河加油站为了完成上级公司下达的非油业务指标,从2008年7月27日开始,对进站加油车辆驾驶员要求先购买饮料然后才能加油。至当月30日被查获时止,共销售饮料49件,价款1389元。
处罚:蔡甸工商分局根据有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取消不合理交易条件,并处罚款1500元。
“非凡可乐”极似“非常可乐”
案例:武汉强能食品有限公司在其生产销售的瓶装饮料上,使用的“非凡可乐”商标,与杭州娃哈哈公司拥有的“非常可乐”注册商标非常相近,整体效果易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
处罚:新洲工商分局责令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没收、销毁未销售的饮料64件、未使用的商标标识1000张,罚款1.8万元。
虚构高房价误导公众案件:湖北东盛房地产有限公司于2008年2月底至3月初,通过多种形式发布广告,其中含有“江城地产第一炮,轰下武汉高房价”、“原价8800元/平方米起,现价6000元/平方米起”等内容。经查证,该房产项目从未以8800元及以上的价格销售,所谓“原价8800元/平方米起”,属于虚构价格。
处罚:该广告内容含有虚假及误导社会公众的内容,洪山工商分局给予该公司罚款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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