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工商局已出台相关文件,自2011年1月1日起,对于住所在江苏省境内,累计已拥有国际注册商标数量30件以上(含30件)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每个企业只享受一次)。”我区工商部门特意提醒,我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主动与当地工商部门联系,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010年,“镇江香醋”差点被韩国人注册成韩国商标一事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一时间,外销商品的商标国际注册问题也受到大众关注。目前,我区有很多出口企业,柴油机、复合地板、电动工具等均在欧美、东南亚等国家或地区占据着一定的市场。然而,我区企业境外注册商标意识还比较淡薄,以已具有商标高端培育意识的企业为例:我区103家驰名著名商标企业共有国内注册商标981件,即每家企业有9.5件商标;但国际注册情况不容乐观,上述企业仅有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17件,逐一国家商标注册92件,与国内注册数有天壤之别。而商标如果在国内有一定的知名度后也很可能面临被他人国外抢注的风险。一旦商标在国外遭遇恶意抢注,此时,如果再进行销售,就有侵犯他人商标权益的风险,产品将无法出口到注册商标地区。因此,国内品牌产品若要稳妥地走出国门进军国际市场,应牢固树立“营销未动、商标先行”的理念,即在预定的目标国家先注册商标再进行销售。
根据省工商局新近出台的上述奖励政策,国际注册数量是指企业通过马德里体系注册商标数量和通过逐一国家注册方式注册商标数量之和。其中,通过马德里体系注册商标数量,按商标延伸国数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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