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和平区中华老字号“老美华”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近两年来,和平区工商部门多次深入企业,宣讲《商标法》及争创驰名商标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努力帮助企业提高维护商标专用权与争创驰名商标的意识,并鼎力支持、积极协助天津老美华鞋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驰名商标的申报工作。“老美华”注册商标此次被成功地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对于振兴津门“老字号”品牌、推动和平区商标战略的实施,将产生积极影响,并发挥带动作用。
据悉,仅在2010年,和平区被认定的13件中国驰名商标和天津市著名商标中就有6件为“老字号”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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