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7月9日消息,苹果曾努力控制与“App Store”有关的商标,一家代表苹果的律师行曾向GetJar发信,要求停用该术语,GetJar是一家无线程序运营商。
根据华尔街日报披露的信件,纽约Kilpatrick Townsend & Stockton LLP律师行在信中称,GetJar应该停止在网站和其它地方使用“App Store”,并且以后都避免使用该术语。律师建议GetJar使用类似“移动下载服务”或者“程序下载服务”等说法。
信件暗示App Store对于苹果移动战略的重要性,以及苹果如何看等自己与其它竞争对手的差异化。
苹果于2008年对“App Store”申请商标,它因此与亚马逊大动干戈,因为亚马逊也使用了“App Store”。今年3月,亚马逊推出Android AppStore,苹果立刻起诉,要求亚马逊停用。
本周初,苹果在对亚马孙逊的诉讼中遇挫,美国联邦法院拒绝了苹果的初步禁令请求,没有要求亚马逊停用原名字。法庭认为苹果无法确认亚马逊使用“App Store”损害了自身成功。10月案件将开审,微软也在挑战苹果的商标权。
GetJar CEO伊尔加•劳尔斯(Ilja Laurs)在公司声明中说,计划继续使用“App Store”来描述公司的业务。
声明还说:“2005年以来,GetJar就向消费者提供程序业务,比苹果还早,在帮助大众理解程序商店上,在建立模式上处于领先。在该模式上我们已经建立了强劲的、全球性的增长业务,计划继续使用App Store来描述我们所做的。苹果的所为尚需更多证明,而它采取的行动显得自己高于法律,尽管我们在行业内是更小的一方,但不会因为害怕受欺负就屈服。”
2月时,GetJar获得了2500万美元投资。
一家小软件商Amahi也收到相似信件,最近Amahi在网站上说“没有资源打官司”,为此它让用户帮助改名。
GetJar现在提供15万个程序,面向Android和其它系统,至今已经被下载20亿次。苹果最近才宣布App Store下载量超过150亿次,已经有42.5万个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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