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Apple)公司内部流传着一个老笑话,那就是史蒂夫·乔布斯周围是一片“现实扭曲力场”:你离他太近的话,就会相信他所说的话。苹果的数百万用户中已经有不少成了该公司的“信徒”,而很多苹果投资者也赚得盆满钵满。不过,Elmer-DeWitt认为,在报道苹果公司时有点怀疑精神不是坏事。听他的应该没错。要知道,他自从1982年就开始报道苹果、观察史蒂夫·乔布斯经营该公司。
鉴于苹果(Apple)一直在坚持不懈地保护其商标,人们也许想当然地认为在史蒂夫•乔布斯将iCloud树为后PC时代的标志并大张旗鼓、四处招摇之前,苹果的律师们应该早就仔细调查过该商标的使用情况。
果真如此的话,他们肯定没有与一家位于菲尼克斯、名为iCloud Communications的小公司达成协议。这家通信公司宣称从2005年开始就一直在VoIP(基于因特网协议的语音服务)业务中使用iCloud这个名字。上周四,就在5,200多位开发者齐聚旧金山,学习如何为苹果iCloud编写软件的同时,iCloud Communications通信公司在美国亚利桑那州地方法院以iCloud商标侵权为由对苹果提起了诉讼。
目前的情况有些蹊跷。苹果于5月31日在欧洲申请了iCloud商标,而就在当天,该公司发布了使用这一名字的首份新闻稿。与此同时,CNET网站的商标查询显示,美国只有两个有关iCloud商标的记录。其中一个被一家名为Xcerion的瑞典公司注册,据报道该公司在4月份时已将iCloud.com域名以450万美元出售给苹果。另一个则是北卡罗来纳州一个名为道格拉斯•丹•贝克的男子于5月6日申请的。
上周五,在trademarkia.com上能搜索到11个iCloud商标申请,全部是由苹果在6月1日提交的,并没有显示任何由iCloud Communications通信公司提交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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