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此次商标注册的当事人——绍兴裕昌号文化发展公司的掌门人骆东,终于收到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关于“十里红妆”商标的异议复审裁定书,“予以核准注册”。
从2003年开始申请,这6个字一等就是8年。由于宁海县十里红妆博物馆多次向国家工商总局提出,要求撤销绍兴裕昌号文化发展公司申请的“十里红妆”商标,十里红妆商标未能注册成功。现在,经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组成合议组依法审理后,终于一锤定音:宁海县十里红妆博物馆提交的证据,不能够证明在骆东申请注册前,已将“十里红妆”作为商标在商业意义上进行实际使用并获得一定影响力,因此,宁海县十里红妆博物馆的理由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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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里红妆的商标从2003年申请注册到现在已经7年了,至今还没着落。绍兴裕昌号文化发展公司的掌门人骆东没想到,一次普通的商标注册,竟会“难产”7年。
症结在于有异议——前不久,宁波宁海县十里红妆博物馆再次向国家工商总局提出,要求撤销绍兴裕昌号文化发展公司申请的“十里红妆”商标,这已是其5年前提出“撤销”要求失败后第二次提出“复审”。正因为宁海方面一次又一次要求复审,十里红妆商标久久未能注册成功。
十里红妆婚俗是浙江省宁绍地区旧时嫁女的遗存,床橱柜桌、枕箱被帐、冠巾鞋袜、铜盆器皿、瓷漆杯盘、梳洗用具……红色的朱漆家具在新娘出嫁之日由人抬行,绵延十里,故称“十里红妆”。可以说,宁绍地区的文化习俗相互渗透、相互影响,没有泾渭分明的界限。
而在十里红妆商标注册事件中,诸暨和宁海两地成了相煎何太急的冤家。
骆东是绍兴诸暨的民间收藏家,一直痴迷于越乡文化。20多年前搞起了收藏,陆续收集了11大门类数万余件藏品,其中大部分藏品与越乡婚嫁文化有关。
2001年和2002年受邀参加西博会的经历,让骆东萌生了注册“十里红妆”商标的念头。那时候,骆东收藏的床、花轿、衣架、箱柜等十里红妆展品,整整占了西博会1600平方米的展厅,每天都能吸引大量参观者。看着展览如此火爆,骆东决定注册商标。
2003年6月25日,骆东正式申请注册 “十里红妆(及图)”第41类商标,在商标详细信息里写着“提供博物馆设施(表演、展览);书籍出版;组织文化或教育展览……”。在他之前,已有床上用品等多个其他类别的“十里红妆”商标被申请注册。
就在商标公示期的最后一个月,宁波宁海的民间收藏家何晓道对此商标申请提出异议。何晓道也是一个痴迷于传统婚俗文化的传奇人物,他收集、整理了大量宁海十里红妆的婚俗文物,并以民办公助的形式开办了“宁海县十里红妆博物馆”。目前,在“十里红妆”已被注册的近40大类商品和服务项目的商标中,有一大类商品和服务项目的商标是何晓道注册的。
如果骆东在“十里红妆”第41类与文化传播相关服务项目上申请注册成功了,很可能意味着今后何晓道的宁海县十里红妆博物馆及当地与“十里红妆”相关的文化活动中都不得出现“十里红妆”字样。
去年5月,国家工商总局依据《商标法》规定,裁定异议人所提异议理由不成立,裁定“十里红妆”商标予以核准注册。因此,宁海十里红妆博物馆第二次提出“复审”。
“不管是绍兴诸暨,还是宁波宁海,都是十里红妆文化传承的守护者。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活态的文化,双方为什么不能考虑共享呢?”省非遗办主任王淼建议,双方可以寻找合作共赢的道路,避免陷入恶性竞争。
绍兴裕昌号文化发展公司方面也表示,希望十里红妆商标注册不再有人为的阻挠,希望“难产”7年的“十里红妆”商标不会胎死腹中,商标注册成功后,双方在共同使用上,可以进一步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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