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中国国际展览馆迎来了首届“中国国际地理标志产品展览会。” 参展的除了实行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的农副产品、食品、水产品、工艺品外,还有一批正在积极申报地理标志的名优特产。
“地理标志”是一种原产地保护制度,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协会或企业,针对本地区内具有地理资源特色的产品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申请,获准后可享有相应的法律保护,其它地区和企业将不得使用或伪造该地理标志名称及商标。普通消费者则可以在获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外包装上,看到相应的椭圆形文字LOGO,大大节省识别优质产品的时间。
中国国际地理标志产品展览会办公室负责人告诉《北京科技报》,截至目前,全国已有800多种产品实施了地理标志保护。“十一五”期间,这个数字将攀升到1200多种,总产值将高达8000亿元。
镇江香醋,是中国较早申请地理标志保护的产品。参与展览的镇江市醋业协会知识产权部的董民部长说:“镇江香醋的生产工艺源自唐朝,利用糯米为原料加工,酸而不涩,香而不腻。但后来‘李鬼’越来越多,一些越南、新加坡和香港等地的厂商,都打着它的招牌生产仿冒品。”2007年,镇江香醋正式申请到地理标志,并开始大规模维权,仅2008年就提起15桩诉讼,大量“李鬼”逐渐退出市场,出口额增加了一千多万元。
同样受益的,还有泰和乌鸡。江西泰和乌鸡协会秘书长钟向阳说:“泰和乌鸡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上世纪90年代初期开始风靡市场。那时家家养乌鸡,仅泰和县一年的乌鸡产值就两千多万元。”然而到2003年,泰和乌鸡一度跌到十块钱三只的地步,大量养殖场倒闭。原因是求鸡心切的人把原本四个月才能长到2斤的泰和乌鸡,与普通鸡进行杂交,加速出笼,终于砸了招牌。
泰和县意识到产地保护的重要性,2007年泰和乌鸡正式申请加入中国地理标志,并制定了一系列保护美誉度的举措:在泰和建立了种鸡场;对加盟养殖场进行培训;每只种鸡都挂有吊脚环,“生老病死”都有记录。“目前,在泰和县乌鸡协会注册的会员有72家,总产值达到5.8亿元。”
然而,地理标志制度在中国仍然尚未普及,很多人对于源产地的保护意识淡漠。比如,临沂的柳编。这种享誉全国的手工艺制品,占领柳编市场60%以上的产品份额,但面对层出不穷的仿冒品,至今没有申请地理标志保护。
而另一些已经申请地理标志的产品,却由于当地人的懵懂而使这种保护沦为一纸空谈。定边县农业局负责人告诉《北京科技报》,2007年定边举办马铃薯节,专家经鉴定后认为定边马铃薯的各项指标均领先于同类产品,建议申请地理标志。但在递交申请后,当地人仍然对于周边地区叫卖的冒牌货无动于衷,还有人说:“反正我们的东西不愁卖,搞那么麻烦做啥?”
处境相同的,还有内蒙古的巴林石。内蒙古巴林石协会负责人说:“虽然我们已经获得了地理标志,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这有什么用。至于维权,想都没想过。”
“地理标志是一种知识产权概念。”山西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小平告诉《北京科技报》,这一制度源于法国,最早可以追溯到14世纪查理五世为“洛克福奶酪”颁发的皇家特许证,1905年法国颁布了第一部关于地理标志的法律。
1985年,我国正式成为《巴黎公约》成员国。这是我国第一次对地理标志有了法律上的认知。因为在这部世界上最早签订的关于工业产权保护的公约中,对于地理标志原产地进行了明确规定。2005年7月15日经国家质检总局通过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正式施行。
“然而,我国对于地理标志制度的法律保护还很不完善。”赵小平说,目前《商标法》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都对地理标志进行保护,但这两部法律之间存在矛盾。例如,企业按照《商标法》申请了集体商标,以及相应的地理标志,但如果没有按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同步申请,就不能接受质检系统的保护,反之又得不到工商部门的保护。“这种两头申请的程序很不科学,国家应尽快出台措施协调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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