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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田”商标抢注八年终归原主

    发布时间:2011-03-31

   “珠田”板鸭商标终于物归原主。3月16日,记者获悉,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发出《商标公告》,遂川县珠田板鸭厂“珠田”商标获准注册,至此,遂川珠田板鸭厂重新夺回了被抢走8年之久的“珠田”商标。

  遂川县珠田板鸭厂始建于1968年,一直使用“珠田”牌板鸭商标,从未间断过,其产品畅销国内外,被誉为“腊味之王”。由于当时该厂商标意识淡薄,没有把“珠田”这一商标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

  2003年,该县一食品公司抓住法律漏洞,当年10月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珠田“板鸭商标,之前没有与遂川县珠田板鸭厂进行任何沟通,并利用“珠田”牌板鸭商标牟取利益,此举使本生产正宗“珠田”板鸭牌产品的企业,因不能使用“珠田”牌商标,销量直线下降,企业面临破产关闭境地。

  在遂川县珠田板鸭厂起诉的同时,遂川县工商局向国家商评委提出争议申请,请求撤销已核准注册的商标;并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书面异议,陈述事实与理由。经过8年的艰难申请复审,国家工商总局依法裁定撤销该县某食品公司恶意抢注的“珠田”商标,重新核准“珠田”商标为遂川县珠田板鸭厂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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