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业化、国际化逐年推进,全社会商标意识增强。商标申请量逐年大幅增长,致使商标注册年申请量大大超过商标年审查能力,导致商标积压问题日益突出。从2000年开始形成积压到2007年底,商标注册申请积压已经达到182万件,商标注册周期也被延长到36个月;商标争议案件积压达到5.4万件,审理周期长达13年。
商标注册申请积压,严重影响到成百万的中外商标申请人的利益,同时也影响到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形象。加快商标审查进度,解决商标审查积压,既关系到我国商标战略的实施,关系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也关系到国际经济交流与合作。
2008年6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明确提出到2020年,把我国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较高的国家。《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对商标工作提出的具体任务之一,就是提高商标审查效率,缩短商标审查周期,保证商标审查质量。至2011年,我国注册商标周期已控制在12个月之内。
2008年起,我国商标局实现了审查量大于申请量,扭转了自2000年以来,申请量一直大于审查量的被动局面。2009年审查了141.5万件,2010年又创新高,审查148了万件,相当于加快审查前近五年的工作量。同时,商标注册年申请量突破百万。截至2010年底,我国商标注册累计申请829.5万件,累计注册562.8万件,有效注册460.4万件,均居世界第一。
2011年,商标局驳回复审案件审理周期缩短至12个月,复杂案件审理周期缩短至18个月,商标评审事业实现了历史性飞跃。《商标公告》制作周期由原来的3个月缩短到1个月,为实现把商标注册审查周期控制在10个月以内提供了有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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