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海南省工商系统商标工作会议上指出:2010年选出的三亚南山、亚龙湾、保亭七仙岭、呀诺达等100个驰名中外的“琼州百景”,已全部申请注册商标,目前正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受理之中。
2010年2月,海南日报联合南海网、海南岛国际旅游网推出了“琼州百景”评选活动,经过历时一个多月的读者互动活动投票,专家评审委员会经过数轮反复评比及淘汰,最终从187个候选景区(点)及景观中选出“琼州百景”。
前几年,在遭遇“兰贵人”、“海棠湾”、“五指山”等知名品牌商标被抢注的尴尬后,海南全力推进了全省商标战略的实施。为了有效保护海南著名景区景点的知识产权,海南省工商部门全面引导海南著名景区景点“琼州百景”申请注册商标,以旅游业为龙头,打造一批具有海南特色的旅游商标品牌。
地名商标抢注热的原因:
近来,以知名地名为商标的案件此起彼伏,成都的“府南河”,江苏的“汤沟”,香港的“元朗”等等,好一片热闹之中。究竟是什么原因驱使大家对这些地名进行抢注呢?原因很简单,这些著名景点,地点的名字少则有数十年的历史,多则有数百年的历史。多年的历史文化沉淀,使这些名字广为人知且朗朗上口,用它们做商标既得了免费广告的好处,又沾了历史的口碑,易于消费者接受。因此,将这些商标用在商品上,商品就很容易一炮而红。种种好处为这些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带来庞大的经济利益。
地名商标的弱保护性:
用地名做注册商标,在使用和保护过程中往往会遇到一些认识上的分歧和处理上的障碍,处理不当,就会给商标注册人的权益造成损害,企业遭受损失。地名商标有很多全国知名的大品牌,有中国驰名商标或省著名商标,如“青岛”啤酒、“泸州”老窖、“通化”葡萄酒等等,都曾遇到过注册商标被侵权的事件。
中技所商标交易服务中心主任周静据于法律观点指出:地名商标即属“弱商标”,因其欠缺显著性,获得商标法保护的机会远远低于具有显著特征的商标。另外,从权利的享有角度考察,地名商标中行政区划的称谓或其他地理区域的名称属于当地社会公众共同拥有的一种公共资源,应当由同一产地的厂家或商家共同享有,自由使用。如果地名商标被垄断使用,同一地区的厂家就不能用地名标识自己的企业名称或自己产品的来源出处,显然对其他企业不公平,违反公共利益,有悖于公平竞争规则和商标法的立法宗旨,因此,法律对地名商标的保护有别于其它显著性强的商标。司法部门对于地名商标的保护相对较弱。一旦使用地名为注册商标的企业遭遇商标侵权,其维权道路总是忐忑而崎岖。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400-700-0065
在摘编网上稿件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作品著作权人及时与本网站联系,以便支付稿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