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品牌具有强大的品牌效应和影响力,于是出现部分企业擅自使用知名品牌的注册商标,侵犯了商标持有者的权益。近日,警方在深圳龙岗区查获一批假冒“佳能”等知名注册商标的商品。
事件缘由:
2010年3月,被告人李某受人聘请,以“硕腾国际公司”名义生产墨盒、硒鼓等产品。被告人李某于当月租下深圳宝安区民治街道某大厦作为生产车间,龙岗区坂田街道某巷8号402作为仓库。随后招聘被告人赵某、王某平等人负责贴牌生产,其在网上寻找客户,假硒鼓以10美元至20美元的价格销往非洲、中东一些国家。6月24日,上述两个制假窝点被龙岗警方查获并抓获了三被告人,缴获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一批。经鉴定,现场缴获的假冒“佳能”等品牌的墨盒、硒鼓合计价值人民币45408元。
今年1月27日,由深圳龙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某等三人假冒注册商标案作出一审判决,三名被告人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告人李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二万元;被告人赵某、王某平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从这一事件中可以看出,在保护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已经重拳出击。对于非法侵犯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不仅是主要负责人或者法人会获刑,其协同工作的小工同样也会被判刑。
中国技术交易所商标交易服务中心主任周静提醒经营者,《商标法》中已指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都属于商标侵权行为,构成刑法。在经营过程中,经营者要引以为戒。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400-9696-518
在摘编网上稿件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作品著作权人及时与本网站联系,以便支付稿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