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已正式对北京秀水街市场有限公司总经理汪自力、市场保卫部经理祖绍中立案侦查。原因是因为其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北京秀水街在2005年时已经正式换了新面貌,早已经摘掉了以前的“假货一条街”的帽子。但是近日有些消费者发现,市场内又有多名商户销售假冒商标商品。
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汪自力于2005年12月开始任北京秀水街市场有限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市场的管理工作,2009年7月离职。被告人祖绍中于2005年4月任北京秀水街市场有限公司保卫部经理,未办理离职手续。二人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秀水市场的商户索取钱财,为商户谋取利益。
记者获悉,2007年1月至2008年12月,汪自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帮助商户解决工商查抄和摊位过户为名,向商户索取好处费共计23万元。2008年4月和2009年5月,汪自力、祖绍中、吴卫爽以允许商户秀水市场内销售假皮包为名,共计向商户要好处费7万元。
据了解,被告人汪自力、祖绍中与杨昌君(已判决)经事先预谋,于2008年共同出资在北京秀水街市有限公司地下三层一仓库存放带有LOUIS VUITTON、GUCCI、CHANEL注册商标标识的男女式包,用于销售牟利,共同分成。2009年8月9日公安人员抓获杨昌君后从仓库内起获各种型号带有LOUIS VUITTON、GUCCI、CHANEL注册商标标识的男女式包共计8425个,货值金额为人民币766 990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汪自力、祖绍中无视国法,作为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被告人汪自力索要钱款数额巨大,被告人祖绍中索要钱款数额较大;被告人汪自力、祖绍中又为牟私利,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货值金额数额巨大,二人的行为均应当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追究刑事责任。但鉴于本案涉案物品尚未售出即被查获,系犯罪未遂,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故提起公诉。
目前,该案正在北京朝阳法院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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