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请  免费注册
1咨询热线:400-9696-518
微信扫码关注 了解优惠活动 关注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行业资讯>历时半年多 “黄鹤楼”之争达成调解

历时半年多 “黄鹤楼”之争达成调解

    发布时间:2010-12-27

  记者近日获悉,历时8个多月的三家企业“黄鹤楼”之争,经过湖北省武汉市中级法院的调解,最终各放发达成调解。两个被告黄鹤楼集团和黄鹤楼恒源公司自愿变更企业名称,不再在企业名称和产品及广告宣传中使用“黄鹤楼”及“黄鹤楼酒业”字样;不再以任何形式在任何界面使用可能对原告天龙黄鹤楼公司侵权的产品包装;清理、回收、更换市场中现有的涉嫌侵权产品。由于涉及历史遗留问题,原告为被告清理活动和员工安置支付补偿金30万元。

  武汉天龙黄鹤楼酒业有限公司(简称天龙黄鹤楼公司)称,2003年,天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收购方式,取得了武汉黄鹤楼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黄鹤楼集团公司)原使用的“黄鹤楼”、“小黄鹤楼”注册商标及历史上使用过的各种商标使用权及生产黄鹤楼、小黄鹤楼酒的专有技术、“黄鹤楼酒业”及历史上的所有冠名权等无形资产及其他有形资产。

  2008年7月,天龙黄鹤楼公司发现市场上出现了“黄鹤梦酒”,其包装与天龙黄鹤楼公司产品相近。经查,“黄鹤梦酒”系“武汉黄鹤楼酒业集团恒源实业公司”(简称黄鹤楼集团恒源公司)生产,该公司为黄鹤楼集团公司的下属企业,两公司均在企业名称中使用了“黄鹤楼酒业”商标字样。天龙黄鹤楼公司以两公司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其告上法院并索赔50万元。

  黄鹤楼集团公司辩称,他们没有生产和销售“黄鹤梦酒”,黄鹤楼集团恒源公司与黄鹤楼集团公司是两个独立的企业法人,应各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黄鹤楼集团恒源公司称,他们是经工商部门核准的合法企业法人,在生产过程中依法使用自己的企业名称,没有侵犯天龙黄鹤楼公司的权利。

  该案面临最大的问题是被告黄鹤楼恒源公司使用“黄鹤楼”企业名称属于历史遗留问题。该公司是黄鹤楼酒业集团下属的集体企业,其名称1990年即核准使用,且该企业员工多为原国有企业的困难职工家属,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无疑将切断企业及员工将来的生计。

  法官务实地提出由原告支付部分清理存货及被告员工安置补偿费的方案,并告知被告完全可以在不使用“黄鹤楼”名称的前提下生产新的产品、开创自己的品牌,得到被告的理解和认可。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细软"的作品,均为本站原创,侵权必究!转载请注明“来源:中细软”并标明本网网址r.gbicom.cn!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400-9696-518

在摘编网上稿件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作品著作权人及时与本网站联系,以便支付稿酬。

了解更多
立即咨询7
400-9696-5188
官方微信9
返回顶部6

提示

您的信息已收到,感谢对中细软的信任,
请保持您的手机畅通,
30分钟内我们的专业顾问会反馈您查询结果。

我知道了
d

提交成功

专业顾问正在为您评估商标注册通过率

30分钟内查询结果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反馈给您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