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成熟以及电子商务的兴起,京东、天猫、聚美优品等均已相继涉足跨境电商。如今,跨境电商领域的巨头竞争已进入白热化阶段。然而,跨境电商商标的抢先注册也在不断地进行着。最近,有媒体报道称,商标专家发现“海淘”商标已被阿里夺下,目前已通过初审进入公示期。
阿里抢先注册“海淘”商标,初审通过进入公示期
当前海外代购日益火热,跨境电商已然成为一个单独的细分行业,不仅已有的电商巨头砸重金布局,更有众多新兴关注于跨界电商的创业公司频频获得大手笔风险投资支持。“海淘”当仁不让地成为近两年最流行的商业模式之一。据权威数据中心发布的《2014年度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数据监测报告》显示,2014年,我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为4.2万亿,同比增长33.3%,跨境电商逐渐成为电商平台的战略重点。
而在工商局5月20日的商标公告中,俨然出现了阿里在第35、16、9类三个“海淘”商标的初审公告。其中第35类“海淘”商标指定使用在广告、计算机网络广告、商业信息、市场营销等服务项目。第16类“海淘”商标指定使用在期刊、杂志、报纸、照片、海报、印刷品上。第9类“海淘”商标指定使用在计算机软件、电子出版物、数据处理设备上。根据商标法规定,如果在2015年8月20号之前无人提出异议,该商标将予以核准注册。
一旦“海淘”注册成功,阿里享有商标专用权
自去年阿里对“双十一”申请商标注册,就已引起行业内轩然大波。今年注册“海淘”确实又给竞争对手带来不少恐慌,但相对于顺利注册“双十一”商标,注册“海淘”小知有话要说,根据商标法规定,仅以本商品或服务通用名称作为商标的不得注册。而“海淘”一词,是人们近年来对兴起的海外/境外网购的称呼,是当下极具爆发力的国民消费模式代名词,几乎算得上是通用名称,但商标审查员在审查过程中可能没有在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中发现明确的“海淘”二字,因此“海淘”通过初审也在情理之中。接下来,就是为期三个月的公告期,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如果审查员判断存在缺陷的话,第三方利益相关人可以在该异议救济期提供充足理由和充分证据绝地反击。
然而,一旦这三个商标予以核准注册,依据商标法对于注册商标的保护规定,商标注册人对其已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那么现在所有的跨境电商,无论是京东、唯品会、聚美优品、亚马逊、还是新生业态,没有阿里巴巴的许可,再也无法在互联网广告、宣传海报、web软件、APP软件等阿里巴巴核定注册的商标或服务中使用“海淘”二字。“海淘”二字将在电商领域被阿里巴巴垄断。
究竟是阿里利用海淘商标阻击对方之路成为泡沫,抑或是京东、唯品会、聚美优品等跨境电商被迫停止使用“海淘”二字开展业务,再或是阿里“大度”宣布“分享”“海淘”二字商标,我们拭目以待异议结果。
但有一点是肯定的,这个异议结果对每一方都会带来巨大的影响,必定会成为互联网行业以及商标行业又一个里程碑式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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