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浙、沪工商行政管理促进长江三角洲联动发展第二次合作会议日前在江苏南通召开。
在此次合作会议上,3省市工商部门围绕加强公平交易执法、合同监管、商标监管领域的执法合作,共同签署了《苏、浙、沪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平交易(经济检查)执法协作协议》、《苏、浙、沪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监管合作协议》以及《苏、浙、沪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监管合作协议》等3份合作文件。
为共同加大驰名、著名商标保护力度,3省市工商部门在建立重点驰名、著名商标保护名录并对其进行重点保护的基础上,还将行政部门认定的驰名商标名单输入各自的企业名称查询系统,作为企业名称核准的参考内容之一,防止他人将驰名商标擅自用作企业名称。3省市工商部门建立长三角商标保护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了跨区域商标案件的协办制度、督办制度和案件处理结果的抄告反馈制度。(沈龚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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