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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知名景区遭"商标批发商"狙击

    发布时间:2010-09-30

  谁要买“天目山”、“西天目”、“瑶琳仙境”、“溪口”、“双溪漂流”?发出这声吆喝的,是杭州和南京的两家拍卖公司。


  他们原本计划在昨天下午2时的时候,公开拍卖这些注册商标。按照拍卖公告,这些注册费用只要2000元的商标,起拍价均在3万元以上。


  浙江知名“景区”被叫卖前不久,在南京的各大报纸上都刊登了一个消息:“瘦西湖”、“虎丘”、“焦山”等景区的商标将被拍卖,其中“瘦西湖”的起拍价是30万元。


  而记者了解到,同时也准备拍卖的还有不少以浙江景区为名的商标,如“天目山”、“西天目”、“瑶琳仙境”、“溪口”、“双溪漂流”、“钱武肃王陵”、“灵栖胜境”、“钱王陵”。


  记者在拍卖公告上看到:受委托,本公司将于2010年9月28日14:00在南京市公开拍卖“瘦西湖”、“虎丘”、“焦山”、“个园”、“蠡园”、“留园“、“溪口”、“明孝陵”、“瑶琳仙境”、“天目山”、“狮子林”、“西天目”、“双溪漂流”等三十余个著名商标所有权……在公告最后署名的是两家拍卖公司:浙江博源拍卖有限公司和江苏颐和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记者电话联系了浙江博源拍卖有限公司,一位负责接电话的女士表示“有这么一回事”。她还告知,商标的委托方是杭州一家公司。随后,记者又电话联系上了江苏颐和国际拍卖有限公司负责这次拍卖的卢明虎。“除了‘瘦西湖’起拍价在30万元,其他景点的起拍价一律是3万元。”他说,这次拍卖的是商标所有权的41类,适用范围包含教育、婚庆活动、公共游乐园、游乐园、娱乐场所、健身俱乐部等。


  景区不会为拍卖会“捧场”


  浙江景区的商标被他人注册,景区的主人们知道这事吗?


  奉化溪口景区一位姓陈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不清楚这个情况,也不会考虑去买回来。浙江天目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的工作人员也表示不会去拍这个商标。


  记者还联系上了双溪漂流景区的相关负责人梁山,对方也表示并不知情。“‘双溪漂流’已经在2004年2月21日在工商局进行了注册,有限期是10年,直到2014年2月20日。”


  梁山补充说:“我们注册的是39类,包含礼品包装、停车、酒店住宿、旅行陪伴、观光旅游、安排游览等,南京拍卖的是41类的,但我们不会参加这个拍卖。”


  商标某一分类被抢注很正常记者登录“中国商标网”发现,“天目山”、“溪口”、“双溪漂流”等注册人都来自同一家代理公司:浙北商标事务所。


  翁新民是浙北商标事务所负责人,他承认道,这些南京待拍卖的景区商标都是他代理注册成功的。关于注册商标,翁新民说目前门槛很低,只需先在网上查一下,商标是否已被注册,如果没有的话,花2000元钱就可以注册一个商标。“很多人看到这里有商机,来抢注自己觉得有增值空间的商标。”


  “2000元只能申请商标的一个分类,一共有45大分类,有一些大企业,会把同一个商标的45大类全部注册下来,那花的钱就是2000元×45,一共是9万元。”翁新民说,个别景区的商标某一个分类被人家注册,这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商标所有者自称“合法捡漏”


  随后记者又从翁新民处得知,委托浙北商标事务所注册这些商标的人名叫苗渤鲁,之前沸沸扬扬的“六和塔”商标就是他注册的。今年8月,媒体传出,在北京的一场拍卖会上,杭州著名景点“六和塔”将被以1元的价格起拍(该项拍卖最终被取消)。


  据了解,苗渤鲁今年62岁,退休之后注册了一家“投资管理公司”,专门注册、经营和转让商标。昨天,记者电话联系了苗渤鲁,他承认拥有这些商标的所有权。


  针对抢注商标,苗渤鲁的解释是:“我是合法捡漏。我注册了,就具有惟一的合法使用权。我注册这些商标,是为了让有关部门对商标重视起来。”


  就在记者电话采访过程中,一位姓朱的男子,自称是苗渤鲁助手,接过电话,说“我们注册这些商标并不是为了赚钱……”


  记者马上询问:“如果双溪漂流等景区乐意买回这些商标,你是否会以原价转让?”


  姓朱的男子回答说:“就算免费赠送都有可能的。”


  记者立即表示,愿意为此牵线,但朱马上转移了话题,然后挂断电话。


  拍卖会被告知无限期延期昨日中午12点,记者赶到南京,联系卢明虎进行采访。


  但接卢明虎电话的却是另一个男子。他告诉记者:“我们这次拍卖改期了,至于具体什么时间再拍卖,这个不确定。”而原因则是“媒体关注太多,所以委托方和拍卖方都不敢拍了”。


  下午2时,记者赶到南京的王家湾大酒店,这个公告的拍卖会地址,也没有发现有拍卖会的踪迹。


  专家:


  注册商标要区别对待针对景区商标被抢注一事,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博士生导师李杰对记者说:“一直以来,我国商标都是遵循注册在先原则,即谁先注册商标归谁,但会区别对待。对于‘六和塔’这样的商标,知名度很大,这种商标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景区完全可以通过打官司来起诉对方。而对于知名度相对较低、品牌价值还不高的商标,维权就相对难一些,对方明摆着是一种‘揩油’的行为。”


  浙江省旅游局规划处处长金炳雄则告诉记者,浙江省内的国家级A级景区,在评定的标准中,已要求他们要注重商标和品牌形象的保护。但关于是否一定要注册景区商标,这个没有强制要求,这毕竟是景区企业自身的行为。记者 金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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