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请  免费注册
1咨询热线:400-9696-518
微信扫码关注 了解优惠活动 关注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行业资讯>真假“刀郎”之争水落石出

真假“刀郎”之争水落石出

    发布时间:2008-11-10

一度在娱乐圈内备受关注的“刀郎”与“西域刀郎”著作权及姓名权纠纷案和因经销刀郎音像制品而引发的大圣文化传播公司(以下简称“大圣公司”)与广东飞乐影视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乐公司”)等单位和个人之间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近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法院维持了一审法院对不正当竞争案做出的判决,飞乐公司和潘晓峰(即“西域刀郎”)立即停止制作、发行包装、装潢与罗林(即“刀郎”)专辑《2002年的第一场雪》相近似的潘晓峰专辑《2004年寻找玛依拉》,向原告公开致歉和消除影响,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71万元。
同时,罗林与飞乐公司、潘晓峰、北京图书大厦有限责任公司侵犯著作权及姓名权纠纷一案部分判决内容进行了改判,终审判决结果是:被告停止在非罗林创作或表演的作品上署名“刀郎”或“西域刀郎”的行为,向罗林公开致歉和消除影响,并赔偿3万元。
专辑设计近似难区别
据了解,2003年底至2004年初,罗林的《刀郎——2002年的第一场雪》歌曲专辑CD光盘出版发行。该专辑收录了歌手罗林以“刀郎”作为艺名演唱的《2002年的第一场雪》等12首歌曲,封面文字和图案设计者是大圣公司。
2004年6月,收录有歌手潘晓峰演唱歌曲的名为《西域刀郎——2004年寻找玛依拉》CD光盘专辑出版发行。该专辑封套标有民族音像出版社出版,北京经典世纪文化发展中心制作,飞乐公司发行等字样,歌曲目录中标有《寻找玛依拉》曲作者“石磊、刀郎”,编曲者“四毛”,吉他演奏者“刀郎”;《还等什么》和《无法忘记你》词曲作者和编曲者“刀郎”;《影子》曲作者、编曲者和单簧管演奏者“刀郎”等字样。随后,大圣公司在上海、浙江等25个省、市、自治区购买了罗林专辑和潘晓峰专辑,所开具的80余张发票中,多未将“刀郎”和“西域刀郎”明确分开。之后,飞乐公司又发行了潘晓峰第二张专辑《都怪你》、《西域刀郎珍藏全集》以及《西域刀郎都怪你》一书,唱片和书籍的外包装上“西域”二字同样明显小于“刀郎”二字。
此外,北京图书大厦公司共销售潘晓峰专辑1309张,并提供了其中500张的出库单,系通过北京新华图书有限责任公司从北京华能大地音像中心进货,进货单上注明的品名为“刀郎2004年寻找玛依拉”。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均认可北京图书大厦公司已停止销售潘晓峰专辑。
“西域刀郎”被判侵权
据记载,“刀郎”又称“多郎”、“刀朗”等,刀郎人系维吾尔人的一部分,主要生活在新疆的叶尔羌河流域等地。刀郎人有自己的民间文化,现在主要表现在歌舞方面,其中又以劳动生产和爱情为主要内容,但罗林专辑中的歌曲与刀郎文化并无关系。
因此,北京市一中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查明的事实,收录有罗林演唱歌曲的罗林专辑早于潘晓峰专辑推向公众。罗林以“刀郎”为演唱者艺名,在专辑中收录多首民族风格歌曲,突出表现了西北民族的曲风特点,一经推出其歌曲便在民间广为传唱,“刀郎”作为罗林的署名已经具有相当的认知度。尽管“刀郎”一词具有新疆少数民族文化等含义,但因罗林以艺名方式推出其歌曲作品为公众所认知,“刀郎”一词不仅带有原有含义而且亦兼具“演唱者罗林”的特定署名含义。
飞乐公司与潘晓峰制作的潘晓峰专辑晚于罗林专辑推向市场。该专辑中无罗林演唱的歌曲作品,但潘晓峰专辑却收录与罗林专辑曲风近似的歌曲、配以相近似的雪域背景,追求与罗林专辑近似的视觉效果,尤其在其专辑包装上标示演唱者潘晓峰“西域刀郎”艺名时,弱化使用“西域”,突出放大“刀郎”,其结果是对罗林“刀郎”艺名的使用和演唱者身份的假冒。飞乐公司与潘晓峰侵犯了罗林的作品署名权和表演者权,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同时,因飞乐公司与潘晓峰的行为是对罗林署名权和演唱者权利的侵权假冒,侵权行为所产生的赔偿后果应当限于罗林个人经济损失的范围。而一审判决依据飞乐公司发行潘晓峰专辑数量以及版权费用确定其应当支付的赔偿数额明显偏高,所以北京市一中院对此予以了纠正,确定赔偿数额为3万元。
对于大圣公司与飞乐公司、潘晓峰、西单图书大厦之间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事实与罗林与飞乐公司、潘晓峰、北京图书大厦侵犯著作权及姓名权纠纷一案基本一致。北京市一中院经审理后认为,上诉人飞乐公司提出的各项上诉理由均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北京市一中院均没有予以采纳,因此驳回了其诉讼求,维持了一审判决。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细软"的作品,均为本站原创,侵权必究!转载请注明“来源:中细软”并标明本网网址r.gbicom.cn!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400-9696-518

在摘编网上稿件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作品著作权人及时与本网站联系,以便支付稿酬。

了解更多
立即咨询7
400-9696-5188
官方微信9
返回顶部6

提示

您的信息已收到,感谢对中细软的信任,
请保持您的手机畅通,
30分钟内我们的专业顾问会反馈您查询结果。

我知道了
d

提交成功

专业顾问正在为您评估商标注册通过率

30分钟内查询结果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反馈给您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