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鄂州市工商局城东分局执法大队根据举报,查获了假冒“金龙鱼”食用调和油2件,对涉案当事人予以立案查处,同时对辖区的食用油市场进行了专项整治。
近日,接鄂州市工商局12315举报,称鄂州市政法路某某粮油店涉嫌销售假冒“金龙鱼”牌食用油。城东分局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立即出动,对举报的粮油店进行现场检查。经检查,发现店内右侧摆放着1件金龙鱼第二代食用调油和1件金龙鱼精炼一级大豆油。分局执法人员将涉假食用油依法予以暂扣,同时立即联系益海嘉里(武汉)粮油工业有限公司前来鉴定。公司打假人员鉴定后,确认上述食用油确属假冒“金龙鱼”注册商标和假冒该公司厂名、厂址的产品。
经立案调查,目前此案已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市政法路某某粮油店销售侵犯“金龙鱼”注册商标专用权食用油的违法行为,处以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没收侵权商品2件;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400-700-0065
在摘编网上稿件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作品著作权人及时与本网站联系,以便支付稿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