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东莞市第一法院当庭宣判了一宗侵犯D-link商标的知识产权案,广东虎门金龙电脑经营部被判赔偿1.2万元,这是东莞市基层法院获权受理知识产权案以来的首宗案件。今年4月1日起,东莞市第一法院可受理不涉及驰名商标认定、争议金额不满人民币200万元的部分知识产权案件。
首宗知识产权案是友讯电子设备(上海)有限公司因商标专用权问题,与被告王某朴等13人发生纠纷,该案于4月1日正式在东莞市第一法院提起诉讼。
台湾友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湾友讯公司”)是“D-Link”、“友讯”、“D-Link友讯网络”商标的商标注册人。2005年1月1日,台湾友讯公司与友讯电子设备(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友讯”)签订上述3个商标的《商标使用授权书》,上海友讯据此3个商标在中国大陆的合法使用权。随着伪冒和盗版上述3个商标的商品日多,2009年1月15日,上海友讯开始在中国大陆地区提起商标诉讼。
东莞市第一法院院长陈斯称,目前东莞电子市场假冒伪劣的现象比较严重,主要集中在对电脑软件、影像制品和品牌商品等3个方面的侵权上。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400-9696-518
在摘编网上稿件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作品著作权人及时与本网站联系,以便支付稿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