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初,国家工商总局在其官方网站声明,从未成立“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协会”和“中国工商管理协会”,两机构开展的“中国驰名品牌”评选是场大骗局。
初闻“中国驰名品牌”感觉似曾相识又有着说不出的别扭。有商标常识的人都听说过知名商标、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它们是由不同的认定机关遵循不同的认定标准认定出来的。而“中国驰名品牌”,这个似乎很有权威性的称号,很容易让人把它和“驰名商标”与“中国名牌”扯上关系。
这场评选的两家主办方“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协会”和“中国工商管理协会”在网上均标明自己是“国家工商总局和有关行政执法工作?穴单位?雪的直属机构”,并宣称自己的“主要职责”是“领导全国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工作”,“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等13项职责。
如此“权威”的机构进行商标评选,报名参选的企业自然不在少数。当事情的真相被披露,这两家所谓的“权威机关”根本就是不存在的海市蜃楼。其在网站上公布的地址,也是假的。当然,那些企业为了获得所谓“荣誉”而交纳的0.8万元、1.6万元和2.8万元的参选费用,也就打了水漂。如今,“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协会”网站和“中国工商管理协会”网站已不复存在。
有人说,这是一场打着“国家工商总局和有关行政执法工作?穴单位?雪的直属机构”的旗号,将国家认可的“中国驰名商标”认定和“中国名牌”评选互相“嫁接”出的骗局。这个定义,也算是给这场闹剧戴上了一个冠冕堂皇的大帽子。
这个事情的发生,一方面源于某些心术不正之人设下陷阱害人害己。另一方面,也说明了当下人们对于荣誉称号的盲目追求。那些骗子正是看准了人们这个心理,才会有可乘之机行骗。
一件商标被认定为知名商标、著名商标乃至驰名商标,它必有其优势。无论是质量的优良、质量的长期稳定性,还是对购买者消费习惯的适应程度及心理享受的满足程度等方面,标注上述商标的商品都具有较高的美誉度。也就是说,一件商标在市场上的口碑好,无论其是否获得某项荣誉,它在人们心中都会占有一定的分量,轻易不会动摇。
在这里,笔者奉劝那些想给自己商标戴上“高帽”的企业和个人,在欣然参加评选之前一定要将评选的主办机构调查清楚,不可轻易试水。当然,也要看清自己的分量是否已构成认定的标准,仅仅想用钱来买个称号,意义实在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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