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新疆天山天池景区管委会获悉,天池景区管委会今日收到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颁发的带有天池文化意蕴的77件注册商标、证书及相关资料。
早在三年前 ,新疆天山天池景区管委会,委托新疆中新商标事务所代理注册“西王母”、“瑶池”、“瑶池明月”、“天池明月”、“天山月”。经过近3年的审核注册,除“西王母”商标被驳回外,其它4个商标涉及的34类商品上基本通过审核,首批获准注册77件,今日送达。
12日,景区管委会负责人表示:多年来,天池管委会一直没有申请注册与景区有关的商标,致使“天山天池”、“天池”等影响深远的商标被企业抢注, 为保护天池景区有关其它名称被企业抢注成商标,天池管委会出资20余万元主攻“西王母”、“瑶池”、“瑶池明月”、“天池明月”、“天山月”五大商标的注册。这四大商标在大多数商品上通过了审核,并获得注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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