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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记腊汁肉”商标之争落幕

    发布时间:2010-05-14

       西安人都知道要吃肉夹馍,竹芭市的“樊记”最正宗。多年以来,每天西安竹芭市为买肉夹馍排长队的现象,也成为一件趣闻。据了解,这家腊汁肉店每月的营业额就过五十万元。

  许多人不知道,“樊记”腊汁肉这个商标从1996年起,由西安大华饭店和义茂春樊家向国家工商总局发起商标归属权裁定申请。今年4月28日,大华餐饮拿到了国家商标局的裁定书,“樊记”十年的商标之争落幕。5月8日,大华餐饮收到北京第一中级法院的传票,作为第三人被“樊家”告上法庭,要求驳回工商总局裁定。

  “樊记”抢注引发商标争夺

  1996年,以“樊记”的名号经营了几十年的“樊记腊汁肉店”,被樊家后人状告侵犯了其注册商标权。原来,“樊记”商标在1996年已被樊家后人抢注。2007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樊家”申请注册的“樊记”商标涉嫌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不予核准。然而,义茂春樊家再次发出异议,最终这场商标争夺战持续到了2010年。

  说起樊记腊汁肉的历史,要追溯到清末光绪年间,陕西蓝田人樊炳仁挑着担子卖“肉夹馍”,其腊汁肉制作方法独特,生意红火。1925年,樊炳仁的儿子樊凤祥以“义茂春”的字号在西安南院门开店经营腊汁肉夹馍。1956年,“义茂春”随着公私合营的政策被国家接收,店名称为“樊记腊汁肉店”,樊氏父子以172元入股,樊凤祥任私方经理,1964年“樊记”迁于竹笆市。1966年,在“文革”中,公私合营的“樊记腊汁肉店”改制为国营。1967年和1979年,樊炳仁父子相继去世。而“樊记”一直经营着,在2001年由西安市商贸局划归大华饭店(2004年改制后称大华餐饮有限责任公司)管理。

  樊家后人樊少华1994年注册了“樊家”商标,1996年注册了“竹笆市”商标后又申请注册“樊记”商标。当樊少华申请注册“樊记”商标经国家工商局初审刊出公告,引起当时“樊记腊汁肉店”的所有者——西安市碑林区饮食公司负责人的重视。就此,“樊记腊汁肉店”立即提出异议,认为樊少华是不正当的抢注行为。至此,展开了这场长达十年的商标争夺。#p#副标题#e#

  权威裁定明确“樊记”归属

  几经曲折,2007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关于‘樊记’商标异议复审”的裁定,认为“樊家”将“樊记腊汁肉店”长期使用、在西安地区享有一定知名度的“樊记”商标申请注册,已构成“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他人已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情形,为此裁定“樊家”1996年申请注册的“樊记”商标不予核准注册。而最终,“樊家”在公示期提出异议,最终在2010年2月22日,国家商标局再次做出维持原判的裁定,“樊记”于4月28日收到商标证书。

  就在同一天,4月28日,“樊家”董事长张小江在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和“樊记”发起诉讼,要求驳回商标裁定。

  “樊记”所有者大华餐饮董事长赵来锁表示,作为第三人会积极应诉。鉴于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已经批获“樊记”商标,将继续以“樊记”招牌开展连锁经营业务,计划建设50亩地的配送中心,并在全国推广“樊记”加盟店,让在2000年就取得“中华老字号”的百年老店发扬光大。

 

(责任编辑:刘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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