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所有人从未授权任何企业生产,但市场上却有大量先科复读机销售。昨日,合肥市庐阳工商分局经检队在先科商标所有人授权代表的配合下,在合肥市场进行检查,查获大量涉嫌侵权产品。
当天,“先科、SAST”商标专有权人,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授权代表向合肥市庐阳区工商分局经检队投诉,反映2003年11月7日,该公司与深圳市先科企业集团签订商标转让合同,依法取得“先科”、“SAST”系列注册商标,并于2004年2月21日,在国家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转让核准手续,成为“先科”、“SAST”系列注册商标唯一专有权人。该公司从未授权任何企业生产、销售“先科”、“SAST”系列注册商标复读机产品。
随后,工商执法人员对涉嫌销售侵权复读机产品的三家书店进行突击检查,发现有两家书店正在销售先科复读机。售价从118元到218元不等。在这些先科复读机的包装上,用显著字体标注着“先科”、“SAST”标识,并有“世界看中国、中国有先科”广告语,严重侵犯商标所有人专有权。检查发现,这些复读机外包装上标注的生产商为深圳市三佳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先科企业集团。而合肥的销售者分别为合肥卫星数码电子有限公司和合肥小东方电器行。
工商执法人员当场查扣了涉嫌侵权产品,并决定立案调查,对复读机的来源进行追查。同时,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先科商标所有人从未授权任何企业生产、销售“先科”、“SAST”系列注册商标复读机产品。因此,市场上销售的该品牌产品,都是侵权产品,质量和售后无法得到保证,要谨慎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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