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2010年上海世博会即将召开,一股浓郁的尊重和保护世博会知识产权的氛围正在上海形成,上海政府部门和许多社会力量正全力以赴保护世博会的知识产权。
15日,在宽敞明亮的上海世博会参展者服务大厅,参展者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正式启动。今后,这里将集中为上海世博会上的各类参展者、参与者提供具体的知识产权服务。
与此同时,2010年上海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也拉开帷幕。在未来一段时期内,上海各区县将围绕“创新与知识产权让世博会更精彩”主题,共举办200多项丰富多彩的活动,宣传发动全体市民自觉抵制侵权盗版,踊跃参与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
当日,上海还正式开通了12330世博会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热线,统一接受知识产权投诉、举报,并将相关投诉和举报信息立即转送给有关执法部门依法办理。
“上海世博会的成功举办不仅需要一流的场馆、热情的服务、整洁的市容,更需要良好的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环境。”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吕国强说,“世博会上的每一个创意、每一件展品、每一次表演都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我们都将给予最大的尊重,切实履行中国政府加强保护上海世博会各参展方知识产权的国际承诺。”
自申博成功以来,上海世博局、知识产权局、工商局、版权局、政府法制办等多家单位,密切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一批关于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的法规、规章。如《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2010年上海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纲要》、《涉及世界博览会标志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审查规定》等,为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制度保障。
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上海市政府还加强了部市合作,共同推进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明确了世博会商标保护的重点,并开辟了世博会参展单位注册商标变更的“绿色通道”。
根据《世界博览会知识保护条例》,上海世博局已先后向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备案了61项世博会标志,其中文字标志52项,图形标志9项;向海关总署备案了57项世博会标志,其中文字标志52项,图形标志5项。上海世博局设立的世博会标志管理办公室共受理279件社会公众使用世博会标志的申请与备案,其中80%均获得许可。
自去年下半年以来,上海工商、版权、公安、城管、海关、文化执法等多个部门还联合启动了保护世博会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对南京路步行街、东方明珠等地区占道设摊、兜售假冒“海宝”等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上海城管执法部门暂扣假冒“海宝”4万余只;上海工商部门全年共查处侵犯世博会标志专有权案件79件;上海海关积极推进世博会标志海关保护工作,共有57件世博会标志在海关总署备案并公告,并查获深圳某公司出口假冒“海宝”标志的牙刷3万把,成为中国海关查获的首起侵犯世博会标志专有权案件。
为集中审理世博会举办和撤展期间发生在世博园区内的各类一审知识产权案件(依法由中级法院管辖的除外),上海浦东新区法院于今年3月正式成立了世博法庭,全市法院的知识产权庭则设立了“世博知识产权案件专项合议庭”,以发挥集约审理效应,充分保障涉世博知识产权纠纷依法快速、妥善解决。
与此同时,上海市版权局也大力推进世博版权净化工程,积极为世博会提供版权服务。去年4月,上海世博局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正式签署了《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音乐著作权合作备忘录》,双方就世博会使用音乐作品著作权事宜达成了合作协议,成功解决了世博会期间使用音乐作品授权和版权费问题,这在世博会举办历史上尚属首次。
目前,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已派员入驻参展者知识产权服务中心,统一为官方参展者办理音乐作品著作权使用许可证,收取许可使用费,并将所收取费用转付给中国国内音乐著作权人和其他国家、地区的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
据上海世博局副局长陈安杰介绍,随着世博会即将拉开帷幕,上海将重点加强对世博会各参展国、参与者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正式运行的参展者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将统一接受各参展方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咨询,指导各参展方的相关知识产权事务,为参展者办理《参展证明》和《演出证明》,协助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为参展者办理音乐著作权许可手续,并协调和解决各参展方的有关知识产权纠纷。
据介绍,世博会参展者知识产权服务中心遵循“小窗口、大依托”的工作模式,由世博局法律事务部负责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遇到参展者之间以及参展者与组织者或第三方之间的知识产权争议时,如日常工作团队难以解决,将预约安排相关政府部门或者知识产权专家团队、律师团队派员参与协调处理。一旦实际情况需要,还会邀请相关政府部门或中介机构派员进驻中心,直接为参展者提供知识产权服务。
陈安杰说:“自工业革命以来,人类众多领域的创新成果大多是在世博会上首次展示,或借助世博会得以传播和推广,2010年上海世博会有一个强大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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