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制售假货者共被罚349万。这是昨日市工商局公布的数据,同时公布的还有去年十大商标案。
这些典型案件中,既有制售假“枝江大曲”“白云边”“五粮液”“茅台”的,也有卖假“野春源”牌保健品的;既有造假“金牛角”管材的,也有卖假海螺牌和实德牌塑钢的;还有非法印刷他人商标的。
部分案件:
◆北京益生康健电子商务公司武汉分公司,在解放大道1059号售假冒“野春源”牌蜂胶软胶囊。工商部门除没收侵权的733瓶胶囊外,并处罚金3万。
◆武汉市飞天石化公司在自己产的润滑油上,使用“长城天骄”商标,因与中石化的“长城”商标近似,被工商部门罚款3.5万。
◆武汉金牛王管业公司,在其造的管材上用的“管王牌及图”商标,与武汉金牛经济发展公司“金牛角及图”商标相近似,被工商部门罚款5万。
◆硚口区振泰体育用品商行,先后购进标称“NBA”篮球2700个,经查为冒牌货,工商部门除没收剩余的120个侵权篮球外,并处罚款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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