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华红丝带网”创办人、民间艾滋病防治志愿者郭保刚在河南省驻马店市向媒体公布。3年前,由他和来自河南、深圳等地的另6名志愿者就“红丝带”被抢注商标一事,向该局提出异议。2010年3月26日,他收到工商总局商标局的异议申请裁定书:抢注“红丝带”的两个类别的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2006年7月,郭保刚登录“中国商标网”时,偶然发现“红丝带”标志竟然有21条商标注册记录。其中,有6个商标已经获准使用,另外7个项目前已经进入初审公告期。这些已经获得专用权或正在申请注册的“红丝带”商标涉及服装、避孕套、药品、拍卖、推销、医院等上百个行业,部分商标的图像和国际上通用的“红丝带”图像非常接近。
郭保刚对此极为震惊,“红丝带”作为公益事业的标志,却被人出于商业目的抢注为商标。“这是对社会公益环境的极大破坏”,由于“红丝带”标志来自民间,不属于任何机构,郭保刚和同伴杨卫东多方联系后决定,以“红丝带志愿者”身份对商标抢注提出异议。
2006年10月,红丝带志愿者们发起了“维护红丝带标志、发扬红丝带精神”的万人签名活动,迅速得到了各地支持和响应。
当年12月1日,在北京一家知识产权事务所帮助下,志愿者们抬着各式签名原件,连同“红丝带”商标异议申请书一起,送交商标局。该局的工作人员在接收后表示,会进行审核并回复结果。在以后的3年多时间里,共有6万人加入共同支持这场大规模的民间保护公益标志行动。
在郭保刚收到的“红丝带及图”商标异议裁定书上,明确标出:“红丝带”为关注艾滋病防治问题的国际性标志,被异议商标“红丝带及图”与该标志构成近似,用于指定服务项目上作为商标易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裁定相关“红丝带及图”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昨天下午,记者在“中国商标网”查询发现,以“红丝带”申请注册的避孕套、补药等商标已备注无效。商标局异议裁定处工作人员表示,对于此前已注册成功的“红丝带”商标,志愿者们如果仍有异议的,须向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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