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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商标不是终点

    发布时间:2010-03-25

  近日,“天目青顶”获国家证明商标注册,成为继“临安山核桃”、“天目笋干”之后又一证明商标。

  证明商标获批,是国家工商总局对浙江省临安市生态环境、茶叶品种、加工工艺以及茶叶品质的综合性认可,为临安市振兴茶叶产业打下品牌基础。“天目青顶”原产地域范围涉及临安市大部分乡镇,区域内茶叶生产企业,只要确保茶叶品质达到要求,就可申请使用该证明商标。这为临安茶叶在激烈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增加了宝贵的资本。

  不过,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证明商标只是行政认定,而行政认定不等同于市场认可。“天目青顶”要在品牌林立的茶叶市场上开拓更广阔的空间,还有很多路要走。“天目青顶”作为茶叶品牌,在一定区域内享有较高的认可度,但在全国市场上知名度并不高,处于较为弱势的地位,前面树立着西湖龙井、安吉白茶、福建铁观音等一个个响当当的对手。要发挥其品牌价值,当务之急要做好品牌推广,借用不同的载体,不断丰富品牌形象,让更多的消费者认识和选择“天目青顶”。推广的同时,还需要做好品牌维护。首先要确保产品品质符合要求,以品质强化品牌形象。其次,要根据目标市场,提升品牌形象,满足消费者的潜在诉求。

  由于使用主体的广泛性,证明商标的品牌推广和维护有其特殊性。表面看起来,每一个使用者都有推广和维护品牌的责任。但人人有责,往往意味着人人不负责。因此,必须建立一个科学机制,让大家共同承担品牌推广和维护责任。尤其要探索标准化生产,保持产品的同质性。使用主体广泛性,质量控制就容易出现疏忽,给品质保证带来难度。这就需要商标持有人做好产品质量的监管,加强对证明商标使用企业的监督,促使各企业的“天目青顶”都符合标准。不仅如此,还需建立不合格产品惩罚机制,强化商标使用人的责任和风险,避免出现害群之马,从而导致一损俱损的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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