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闭幕前夕,恰逢“3·15”,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工商联常委王银良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刑法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罪现行的5万元立案标准过高,不利于打击犯罪。“应降低刑法假冒注册商标罪及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立案标准,以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王银良说,对小商品而言,因其价格低,5万元的假冒商品投放市场后,由于其辐射区域广阔,查处后调查取证难度很大,容易使一些制假、售假的不法分子逃避法律的打击,致使一些制假多年的不法分子,长期逍遥法外。
“因此,我建议从立法上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对现行刑法条款进行补充完善。”王银良强调,应降低假冒注册商标罪及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立案标准,建议由原来的立案数额5万元降为3万元;对于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的,个人非法制假或非法经营额建议由3万元降为两万元。
同时,非法经营额以生产厂家的市场定价为准,不以制假或售假人的销售价格计算;对制假现场所查获的成品、半成品、注册商标标识及制假设备,应计入犯罪数额;对因制假或售假被行政执法或司法机关查处两次以上的,在立案时不受数额限制。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400-700-0065
在摘编网上稿件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作品著作权人及时与本网站联系,以便支付稿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