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知识产权的无形性使得知识产权的价值在我国一直未得到足够重视。但近年来,这种现象出现了转机。反映在司法上,就是涉知识产权案件的标的额越来越大,知识产权大案、要案不断增多。
以浙江为例,过去该省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标的额绝大部分在50万元以下,超过50万元标的额的知识产权案件比较少见。但目前全省法院正在审理或近期已审结的标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案件就有近30件,如渠涛诉杭州市人民政府等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诉讼标的额达到3.68亿元;正泰集团诉施耐德电气低压(天津)有限公司等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的诉讼请求超过3.3亿;李道之及上海班提酒业有限公司诉法国企业CASTEL FRERES SAS等侵犯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的诉讼请求达1.06亿;浙江华立通信集团诉深圳三星科健移动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案的诉讼请求达5000万元。
2009年,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了多起重大影响的知识产权案件,如审结首批未经批准引进的国外影视作品的维权诉讼案件,成功调解解决GMAT著作权纠纷案,包括微软、诺基亚、沃尔玛、雅虎、奔驰、可口可乐、同仁堂、范思哲等一大批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商标以及丰田汽车、本田汽车、亚伟速录机等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专利案件等。
而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9年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中,涉及的国际著名企业或知名品牌众多,包括微软、耐克、阿迪达斯、古驰、宜家、嘉实多、科奇、北面服饰、轩尼诗、百丽等。
自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国外贸易保护主义日益抬头,全球同时进入深化合作期和摩擦多发期,尤其是在知识产权领域。我国外贸涉及的品牌、软件版权保护、专利技术等将面临美国及欧盟等越来越大压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统计,2009年我国法院共审结涉外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1361件,比上年增长19.49%;审结涉港澳台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353件,比上年增长56.89%。涉外和涉港澳台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增加,反映出知识产权在国际和地区合作、竞争中的重要作用。
沿海地区是我国对外开放的前沿,涉外和涉港澳台知识产权案件在这些地区日益突出。
国际金融危机还没有结束,危机对经济、社会的消极影响仍在继续,知识产权案件仍将存在出现新情况新问题的可能,这将对我国知识产权司法审判提出巨大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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