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肥羊商标之争终于有了结果,火锅小肥羊胜诉取得销售旗下的汤料及调味料带有小肥羊商标的权利,这也预示着小肥羊商标之争进入明朗的阶段!
内地火锅店龙头小肥羊,早前就商标使用权与工商总局的诉讼,近日获北京法院判胜诉。小肥羊将得以使用“小肥羊”作商标,销售旗下的汤料及调味料。
汤料调味料商标曾被禁用
按去年年报显示,以火锅起家的小肥羊,现时的汤料及调味料销售,已达整体营业额的一成有多,去年销售额近亿元。不过,小肥羊的汤包调味料等,去年曾被工商总局裁定,不能使用“小肥羊”作商标。
据新华社报道,2009年8月,工商总局属下的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核准内蒙古华程公司注册的“小肥羊”,为其涮羊肉汤料等调味品的商标。同年11月,华程公司向媒体发布相关信息,要求小肥羊公司将已在销售的小肥羊火锅底料下架。小肥羊其后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小肥羊称,涮羊肉调料和涮羊肉火锅餐饮服务的高度关联性,完全构成商标法规定的类似商品和服务。故此要求推翻工商总局的核准。
近日,北京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撤销工商总局核准内蒙古华程公司的注册。
于04年时,内蒙古华程已曾与小肥羊就商标应用有过诉讼。当年3月时,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华程公司在其产品包装袋上,使用“小肥羊”作为其产品名称和产品标识,侵犯了小肥羊公司的特有名称权,构成不正当竞争,法院判决被告华程公司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要登报作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和诉讼合理支出15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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