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备受关注的“竹坝”商标争议有了结果。从同安工商部门获悉,经过3年的商标维权,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组成的合议组依法审理终结,裁定撤销有争议的“竹壩”商标。
2004年12月10日,竹坝华侨酿酒厂向国家商标局申请“竹坝”商标。2006年,国家商标局驳回该商标的注册申请,理由是四川谌××于2005年申请注册的“竹壩﹢ZHUBA”已获该局核准。
四川谌××获准注册“竹壩”商标后,将其转手。厦门竹坝华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在多次与“竹壩﹢ZHUBA”商标所有人协商受让商标未果后,对“竹壩”商标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裁定申请。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了撤销有争议的“竹霸﹢ZHUBA”商标的申请。国家商评委在评审时认为:竹坝华侨经济开发区自1987年就将“竹坝”作为商号使用至今,商号登记时间早,从事经营活动时间跨度长,历史久远,经营业绩突出;其生产米酒、桂圆酒等多种酒类产品,桂圆酒于2000年被科技部列为“国家级星火项目计划”;在安置难民、解决难民就业等侨务事务方面,竹坝华侨经济开发区具有一定的贡献,早在1993年就被福建省侨务办公室评为“侨务系统先进集体”;
同时,有争议的商标持有人也处于福建省境内,对竹坝华侨经济开发区更早使用在酿酒行业、并有一定知名度的“竹坝”完全有知晓的可能。由于有争议的商标“竹霸﹢ZHUBA”与竹坝华侨经济开发区的商号在文字构成和呼叫上完全相同,易导致消费者混淆,致使在先商号权人利益可能受损,依法做出裁定,将争议商标“竹霸﹢ZHUBA”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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