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恒源祥”商标纠纷后,也出现了另一个中国驰名商标“潍柴”商标纠纷案。一方是成立有半个多世纪之久、年收入高达500亿元的上市公司;另一方则是名不见经传、只有数千万销售额的汽车配件贸易商。就企业规模、知名度来说,二者本非一个量级的对手,但潍柴工贸却握有经国家商标局核准的“潍柴”相关商标。
潍坊柴油机厂1953年成立,50多年一直沿用简称 “潍柴”,2006年“WEICHAI”被认定为 “中国驰名商标”。在2007年的《中国最有价值商标500强》排行榜中,“潍柴”就曾以22.51亿元的商标价值列中国最有价值商标柴油机行业第一位。
潍柴动力法律室张方德律师指出,“潍柴”带有明显的地域性,“潍”是潍坊的专有地名,潍柴工贸和济南潍柴都是在济南注册的,但显然是为了傍名牌,才在注册商标时起名“潍”。更为关键的是,1996年企业就注册了 “山东潍柴进出口有限公司”。被告当初成立“济南潍柴有限公司”和“山东潍柴工贸”时就已涉嫌侵权,这是被告利用当时登记机关在企业名称登记中存在不规范而投机取巧。此后注册的商标均是在此涉嫌违法的前提下取得的。
面对地处济南的公司为何以 “潍柴”注册,许玉峰表示,“不好说”。但许也承认,潍坊柴油机厂内部一直使用“潍柴”作为简称,这并不具有法律效力。潍柴工贸的商标获得了国家商标局的核准,公告期长达一年半之久,潍柴动力并没有提出任何异议。
事实上,双方对于商标的争夺早在6年前就已展开。
2003年,潍柴控股集团对济南潍柴在2001年12月7日注册商标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 (以下简称 “商评委”)提出异议,2005年4月被商评委驳回。潍柴控股集团不服再次向商评委提出复审。但6年过去了,商评委的复审结果仍旧迟迟未有结果。
此前,潍柴工贸也曾试图以案件已过诉讼时效为由化解潍柴动力的法律攻势。但潍柴动力人士回应,企业提起异议是在2003年7月14日,仍在商标注册两年以内,且商标一直存有争议未有定论。
商标是一个企业的灵魂。多年来,潍柴控股集团、潍柴动力对于“潍柴”商标不断进行投入和维护。而两家企业有着相似的背景,同处一个行业、经营着相同的产品、争夺着同一块市场蛋糕。多年争议和如今诉讼的背后是一场利益之争。
潍柴动力方面认为,“潍柴”高知名度使得原告获得了品牌价值和客户认同感,带来了可观的经济利益。但50多年的老企业却因为商标纠纷在品牌和经济上受到了巨大损失,误导了消费者。此次寄望司法判决能重新夺回潍坊工贸在商品分类表第4类和第12类的注册商标。
但许玉峰认为,从企业规模上来说,潍柴控股集团是大象,潍柴工贸只是小蚂蚁,市场的较量根本不在一个层次,但企业的权利却是平等的。虽然“潍柴”商标存在争议,但如今国家商标局已将“潍柴”汉字及拼音组合商标在第4类、第12类商品上授予了潍柴工贸,潍柴动力未经许可、大量销售带有“潍柴”字号的机动车发动机已侵害其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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